问题 | 抢劫后杀害的定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个人实施抢劫后将受害者残忍杀害时,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往往会被法院判定为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这两种独立的刑事罪名。
抢劫罪是指那些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拥有者或是保管员在内的人员,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手段或者其他任何非正常手段,蓄意抢夺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在此类抢劫案件中,如果加害人为实现自己的抢劫企图而杀害受害者,那么他们的杀人举动便附带有这种抢劫企图的色彩; 此外,如果这些犯罪分子选择通过杀人来掩饰他们的抢劫罪行,那么这同样也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列。 然而,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一旦犯下了有意且非法侵夺他人生命权益的严重罪行,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个独立的罪名。 因此,对于此类罪犯,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对他们所犯下的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合并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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