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刑事谅解书是敲诈勒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刑事谅解书并非敲诈勒索行为。
它实际上是受害者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方表达谅解之意的一种法定书面形式。 在此类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通过主动赔偿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期获得受害者的谅解,这种举动正是他们悔过自新的体现。 而受害者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赔偿并签署谅解书,并不存在任何威胁、要挟等非法手段来获取财产的情况,因此并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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