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抢劫罪成立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构成抢劫罪的必要条件有如下几点需要着重强调:
第一点,行为人须通过使用暴力手段、勒索恐吓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强行夺取他人的财物。 此处所述之"暴力",即指对受害者施加殴打、捆绑等足以抑制其抵抗能力的威胁性行动; "胁迫"则是指当着现场的大众实施暴力威胁; "其他方式"则是指采用让受害者无从反抗或无力抗拒的手法进行侵犯,如给受害者多喝烈酒直至昏睡、用药迷倒对方等等。 接着,抢劫的对象务必为公私财物。 最后,抢劫行为需在现场直接实施,不得提前策划或事后补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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