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当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情节轻微且尚未构成刑事犯罪时,可能将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一般而言,这类情况须符合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殴打、伤害等; 其次,该行为已经对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然而并未达到轻伤或更严重的级别; 再次,行为人在实施此种行为过程中,其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这可能是故意为之,也有可能是过失所致; 最后,这种违法行为还需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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