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具有双重既遂标准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关于抢劫罪的双重既遂标准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对财物的成功掠夺,这也是最为普遍且显而易见的犯罪既遂形式;
其次则是给受害者带来了轻伤或者更严重程度的残疾等不利后果。 即便未能成功掠夺任何财物,如果行为人的攻击致使受害者遭受轻伤甚至更为严重的损害,同样可以视作为抢劫罪的既遂状态。 之所以这样规定,原因在于抢劫罪的犯罪性质不仅仅在于针对财产权益的侵害,同时也包含了对受害者人身安全和尊严的威胁与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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