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户抢劫犯罪嫌疑人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入室抢劫行为进行被告人身份认证的过程中,关键在于考量控方是否能够证明被告是预先有计划的、出于实施抢劫意图而侵入了他人居住地。
若是被告是在符合法定程序且未被妨碍的前提下踏进当事人家中后,突然产生抢劫念头并付诸行动,那么我们一般不会将其视为入室抢劫案的参与者; 然而,若被告是有意为之,采取强制或威胁等非法途径强行闯入,或是借助欺诈手段遗留在受害人的室内,那么他便应当被判定为入室抢劫的罪犯。 此外,关于“户”的定义,我们应该理解为专供他人家庭生活使用,并且与外界环境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隔离效果的居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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