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未成年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未成年罪犯故意伤害罪行的判罚,必须全面权衡其年龄、犯罪情节、危害影响程度等多重因素予以慎重对待。
总的来说,若涉及未满十二岁之未成年人,则无需承担刑责; 一旦年满十二岁但未满十四岁者,因其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以极其残酷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极其恶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决定追诉时,那么他们便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已满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之人,倘若他们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同样也必须负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未成年罪犯,我们应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即从轻或减轻其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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