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中罪数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抢劫罪中的罪数问题的判定导向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所涉行为是否构成一种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
倘若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同时还肇事于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实例,例如蓄意谋杀、肆意伤人等等,此时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详细考察究竟是合并认定为一罪,抑或细分为众多不同的罪行予以分别量刑。 一般而言,若上述行为系为了实现抢劫之目的,那么往往会仅以抢劫罪判处; 然而,若其超过了纯粹进行抢劫所需的合法限度,亦或是存在着另立新的犯罪意图和目的,就有可能被评定为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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