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够刑事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仅为轻微伤情,一般尚不足以达到刑事处罚之标准。
实际上,轻微伤往往归类于治安事件。 依据我国法律制度,只有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级别的伤害,才有可能被视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表明:任何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若罪犯犯下前述罪行,造成受害人身受重伤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治; 若致使受害人死亡,或者以极为残酷的方式使其身受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者,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然而,对于轻微伤情,通常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人施加相应的治安处罚,例如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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