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别人抢劫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鼓动、煽惑他人实施抢劫活动乃是一项极为恶劣的违法犯罪行径。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应依照其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发挥的作用,加以相应的惩罚。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当教唆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时,执法机构必须从严处理此类案件。 若被教唆之人不幸触犯抢劫罪行,那么教唆者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刑罚惩治。 就抢劫罪而言,量刑标准通常依照以下方式处理: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取他人财物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严厉制裁; 如存在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反复作案或涉及金额巨大的抢劫、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结果的抢劫、假扮军人或警察进行抢劫、持有武器进行抢劫、抢劫军事装备或抢险、救灾、赈济物资等情节恶劣者,必将遭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同时面临罚款或财产没收的严厉惩处。 在对教唆他人实施抢劫案件的量刑审判中,法庭会收集并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教唆者在整个犯罪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被教唆者的犯罪行为具体细节,以及教唆对象的个体情况等等,从而做出公正严谨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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