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他人抢劫是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传授、诱导、暗示或鼓励等方式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思维及行动的人,被视为抢劫罪的教唆者;
而教唆者便是通过上述各种手段,将自身的犯罪构想灌输至原本不具有犯罪意图之人身上,使其受其影响按照教唆者所设定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活动。 当教唆者诱导他人进行抢劫行为时,应当依据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惩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若有人采用暴力手段、强制方式或采用其他任何非法手段对财物进行强行掠夺,且情节严重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采取罚金刑罚; 但是,如果此种抢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其他八种情况之一,例如在居民住宅内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抢劫、多次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抢劫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装扮成军人或警察身份进行抢劫、手持武器抢劫以及抢劫军需用品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那么便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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