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怎么量刑是检察院决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的量刑判定并不是仅仅取决于检察机关的意图或决策。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量刑的确定无疑是一整个集成性、综合性的思考过程。 在这类案件中,检察机关将会依据案件的详细实际情况,对这一问题提出他们的专业化判断和建议,然而真正的定罪量刑之权力仍需归属法庭。 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法院需要通过恰当地混合考虑到犯罪的实情、行为的本质特性、犯罪者的主观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同时还包括被告者是否具有真诚地表达其歉意、主动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等情节因素,以此来给出最为公正且合法的量刑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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