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气愤杀人未遂如何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愤怒而导致的杀人未遂案件的量刑问题,需要结合众多要素进行全面考察与判断。
通常情况下,杀人未遂案将按照既遂案件的标准,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故意杀人者,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轻微,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未遂罪犯,可以参照已遂罪犯予以适当从轻或是减轻刑罚。 然而,确定杀人未遂的具体量刑,需要仔细斟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实施犯罪所采用的方式方法、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良好行为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若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较低,其采取的犯罪手段并非极其残忍,并未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同时还具备自首、立功等积极表现,那么在量刑过程中便可能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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