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怎样成立抢劫罪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抢劫罪,系指向以不法占有的心态,在未经所有权人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对所有权人和财产的负责保管者施行武力、威吓以及其他形式的手段,强行夺取对方持有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要构成抢劫罪,需满足以下三个关键性的根本要求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主观上掠夺他人财物的意图。
再者,从客观的角度而言,犯罪分子须实行现场使用武力、威吓及其他使受害人失去抵抗能力,令其产生恐惧心理,甚至导致其无法做出正确判断而放弃抵抗,进而强制性地夺取他人的财物。
其中所提到的“武力”,意味着直接针对被害人身心进行施压或制服,如殴打、捆绑等方式;
“威吓”则特指当面且立即通过运用武力来威胁;
至于所谓的“其他手段”,则涵盖了除武力和威吓之外的,能使受害者丧失抵抗能力,使之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或者无能为力的方法,例如利用药物使人昏厥、醉倒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9: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