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抢劫罪的界定并未作出数额方面的明确规定。
抢劫罪作为一项严重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利与人身安全的犯罪,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主要源于其行为人实施抢劫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暴力行为以及对受害者人身安全的沉重威胁。 因此,无论实施抢劫的财产数额轻微与否,也不论是否成功夺取到任何财务资源,只要行为人均已采取暴力手段、恐吓方式或其他任何形式来强行夺取他人公有或私有财产,那么便可被判定为构成核准条件,达到抢劫罪的定罪门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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