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构成抢夺罪和抢劫罪,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抢夺罪与抢劫罪存在许多相似之处,然而在进行法律定性及量刑时却有着显著差异。
若一项具体行径同时触犯了上述两个罪名,则通常会基于更具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出发,将该案归为抢劫罪处理。 抢劫罪特指以暴力、恐吓或其他压迫手段强行劫取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行为; 反之,抢夺罪关注的是趁他人疏忽之际,公开且大胆地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相较之下,抢劫罪所涉及的暴力程度更为恶劣,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更大的威胁。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之所以选择将此类案件划分为抢劫罪,主要是因为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更为深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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