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使别人构成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抢劫罪,系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针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在现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从而从他们手中将公用或私有财产强行夺取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让某人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至少需满足以下三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 这就意味着他获取财物的动机并无法律上的正当性。 其次,行为人必须在现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使得受害人无法抵抗、不敢抵抗或者不知道如何抵抗。 例如,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捆绑,或者以凶器进行恐吓等。 最后,行为人必须通过强制手段,违背受害人的意愿,将财物转移至自身或第三方控制之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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