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加重犯有未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中的加重犯同样存在着未遂状态。
关于绑架罪加重犯未遂的判定标准,需要综合考量到各个相关的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图等等多种因素。 在司法实践过程之中,倘若行为人已经开始进行绑架行为,并且怀有实行加重犯的意图,然而由于某些无法预料的原因而未能实现其目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未遂。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行为人是带着杀害被绑架者的意图来实施绑架行为的,但是在他准备实施杀害行动之前却被警方及时发现并逮捕,这样的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绑架罪加重犯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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