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立案后不刑拘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立案之后,被告人得以豁免刑事拘留的基本准则主要包含如下几个环节:首要的一点是,如果起诉方指控的被告人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那么在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后,应确保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危害,此时可以考虑不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其次,针对那些正值孕期或哺乳期育有子女的女性被告,同样在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后,如能保证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则一般情况下也无需进行刑事拘留; 最后,若案件事实尚不明朗,证据链条存在缺失,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会暂时不对被告执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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