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携带凶器才叫抢劫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携带有凶器的抢劫犯罪者,依法按照抢劫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抢劫罪的成立并不仅限于犯罪分子是否持有凶器这一因素。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所得为意图,对财物的所有人和保管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式,强制性地从其手中夺取公私财物的恶劣行径。 在司法实践中,尽管犯罪分子未携带凶器,但若能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能力的手段获取财务,同样也会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1)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金额巨大的; (5)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 (6)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 (7)手持枪支进行抢劫的; (8)抢劫军事装备或者为抢险、救灾、救济而储备的物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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