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抢劫罪定的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以及保管者实施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强制性地夺取公共或者私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下列情形下,通常都会按照抢劫罪论处:首先,行为人面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如施加殴打、捆绑等措施,使得被害者无法进行有效反抗或者出于恐惧心理而不得不放弃抵抗进而获取财物; 其次,行为人采取当面实施恐吓方式,例如以凶器威逼、以暴露个人隐私相要挟等手段,使被害者内心滋生恐惧感并因此选择放弃抵抗进而获得财物; 最后,行为人运用其他手段使被害者丧失反抗能力、无法反抗或难以反抗,例如采用药物麻醉、酒精灌醉等人身控制技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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