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可定性故意伤害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轻微伤害案件而言,一般情况下并不能够将其定义为故意伤害罪。
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规定了严格的构成要件,即必须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 然而,轻微伤往往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管辖范围之内。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情节相对较轻者,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则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然而,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即使是轻微伤的行为,若具备恶劣情节或者其他严重情形,仍有可能触犯刑事法律。 然而,此类情况实属罕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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