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主动退还赃款能减轻罪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抢劫罪所适用的刑罚范围由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不同情况开始,逐步过渡至对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多种严重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法案中并未清晰地指出受害者在事发后,主动自愿将不正当所得退回给当事人能否对其罪责产生减免影响。 然而,据刑事法律中的普遍原则所示,犯罪人在犯案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归还赃物,无疑显示出其悔过自新的态度与决心,这在量刑时便可视为酌情减轻其罪责的考量因素之一。 因此,尽管相关法律条款并未对此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但基于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若犯罪者事后积极主动地返还赃款,此举很有可能成为法官审查期间减轻其罪责的重要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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