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假枪抢劫是否加重抢劫罪的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在抢劫犯罪过程中携带枪支实施抢劫便是其中严重侵害他人生命健康安全及财产权益的情况。
尽管如此,用假枪实施的抢劫行径无法被视为“持有枪械进行抢劫”,然而我们仍然可参照相关的法律条款,结合“抢劫罪”的一般性规定以及谋求加重刑罚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若涉案者利用假枪进行抢劫的方式符合“使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手段侵占他人实际拥有的财产”这一举动的构成要素,并且在此基础上并未出现额外需要进行加重惩罚的情状,则此类案件应严格按照“抢劫罪”的一般性规定进行处理,即判处罪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另外判处罚款。 若涉及抢劫的金额规模较大,导致他人重伤甚致死亡等更为恶劣的结果,则必须依据严格的刑事责任规定加以审判,视情节轻重判决被告为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并同时罚款或者没收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