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需要有伤情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必须存在明确的人身损害事实。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如果个人实施了故意攻击他人躯体的行为,则应视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然而,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严格审视犯罪成立的两大基本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意图;其次,受害者必须遭受到了实际的伤害。损害程度的高低对案件的量刑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性。具体来说,轻微的人身伤害可能被归类为轻伤,较为严重的人身伤害也可能被认定为重伤,尤其当伤害程度极为严重之时,甚至存在可能导致他人丧命或是采用极端残酷手段使受害者受重伤并留下永久性的残疾,这些无疑都会导致司法机关严惩罪犯或者酌情从轻处理。因此,当尽职尽责的法官审理任何一起故意伤害案时,他或她必定会充分考虑上述关键因素,即人身损害的客观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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