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学生犯罪,处罚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在这些情形中,涉案者是未满十四岁的初中学生,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罪且导致他人伤亡或以极其残酷的方式使人重伤进而造成终身残疾,情节恶劣,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酌情批准追诉后,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下,具体的处罚标准将依赖于所涉及的具体罪名,而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列举的罪行。 此外,对于不满十四周岁并且除以上罪行外没有其他罪行的初中生,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年满十四岁但不满十六岁的初中生,如果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那么将依据相关的罪名作出对应的惩罚。 最后,对于年满十六岁的初中生,无论犯下何种罪行,均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所构成的罪名依法处罚。 在此需引起重视的是,在对未成年初中生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时,应考虑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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