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何正确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之间的界限呢?这两种罪名之间的关键差别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故意并企图以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
假如涉案人员没有那么恶毒的意图,仅仅是希望通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来达到犯罪目的,即便这样的行为不幸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仍应视作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 反之,若涉案人员确实怀揣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之目的,则无论他们的行为是否真正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均构成杀人未遂的违法行为,即应当被判定为杀人罪。 2.我们再来谈谈可与故意伤害罪相混淆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吧。 此种情形下,过失方面显而易见,同时法律明确要求犯罪嫌疑人需要致使他人遭受严重损害的后果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对于故意伤害罪来说,主观意图极其重要,哪怕只是对他人造成轻伤的后果,也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3.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法律也并不是一概论处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条款尚规定了一些其他类型的犯罪中同样存在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能性,刑法中有关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条例以及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规定等等,这些都是刑法的专门条文。 按照特别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只要符合那些特殊条例的条件,那么就应该采取特殊规定中的方式予以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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