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立案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能成功实施解救措施,致使被拐卖、绑架的女性及孩童以及其亲属遭受残忍伤害乃至丧命、情绪失控等悲惨后果;
亦或是未能有效实施解救行动,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女性和孩子无法及时得到转移、藏匿或再次出售等善后处理; 若此类事件发生超过三次,或者对三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女性与儿童未采取积极解救行动; 另外,如果由于缺乏解救行动而引发社会公众强烈不满和负面反应,都应当视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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