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在法院可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中,一旦启动了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往往不会轻易终止处理进程。这是因为此类刑事案件的最终处置权并不掌握在受害者个人手中,而是由国家设立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但是,如果受害方能够谅解犯罪行为,并且提出适当的从宽处理请求,那么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也有可能会接受和考虑双方之间的调解方案,或者适用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措施。然而,何时得以免除刑事责任之罪名,或是获得何种程度的宽大处理,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被告人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及其悔过自新的表现,以及对于受害方所做出的赔偿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考量后才能得出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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