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12周岁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公民若触犯了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制猥亵、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罪行,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年满12周岁而又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如果他们在上述情况下犯有上述罪行,则必须对其行为负责并接受刑事审判。 至于具体的刑罚期限,将依据案件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进行酌情裁决。鉴于12周岁被视为较低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类案件时,法院将会充分考虑到被告的年龄、认知能力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会给予适度的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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