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乃行为人为实现个人私欲或其他目的,故意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实施非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此类行为可能导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有可能面临生命的终结——死刑的惩罚。 然而,与此同时,对于那些相对轻微的违法行为,例如由言语冲突转化为肢体冲突的打架斗殴事件,则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以及拘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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