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几天判刑结束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法律责罚时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与案情的具体内容密切相关,诸如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被告人方的诚恳悔过等诸多层面皆会影响量刑。针对抢劫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关于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所需耗费的时间,则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便应作出判决,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可适当予以延长。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所谓“判刑结束”实际上是指刑期执行完毕,而这往往会超出审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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