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什么时候用谅解书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谅解书在涉及到抢劫罪行之刑事案件中的应用问题,通常情况下,该文书会在刑事案件相应的调查环节、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发挥作用。谅解书乃是由受害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签署,以此来阐述对于涉案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给予宽恕谅解,同时恳请司法机构能够采纳这一主观态度,酌情考虑予以涉案人员轻判甚至减刑处理的正式书面文件。尽管谅解书可以作为衡量量刑轻重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然而却并非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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