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以上成年人杀人之后父母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儿子已经年满18岁后实施的故意杀人案件,其父母并不需要承担赔款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孩子在成年之后,对他人产生了危害行为,此时他的家属便无需负担任何形式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作为民事责任的主体,儿子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这是无法规避或豁免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赔偿责任仅限于儿子个人的财产范围内。 当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时,除了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之外,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犯罪分子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被判处罚金,且其财产不足以完全支付罚金和赔偿金额,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那么他们首先要承担的便是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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