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十个人打死一个人法不责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共同犯罪之概念是指两个或以上之人基于共同的故意而实施犯罪行为。
在这些共同犯罪案件之中,对整个事件起到主导作用的人被称为主犯,他应该对自己参与或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反之,那些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仅扮演次要或辅助角色的人则被视为从犯。 对于从犯,法律规定应给予他们适当的宽大处理,包括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其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杀人者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严厉惩罚;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在涉及到二三十人共同打死一人的情况下,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依据每个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考虑。 然而可以明确的是,无论人数多少,每一个参与者都将因故意杀人罪而受到法律的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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