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4岁打人要承担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导致受害者轻伤乃至更严重伤势的前提下,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标准(18岁)的人对他人实施暴力攻击行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被判处五天至十天不等的监禁,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的罚款;而若情节相对轻微的话,则将面临五天以内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内的罚款惩罚,当然,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惩罚力度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理。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其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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