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构成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是否构成轻伤的关键在于其对人体所造成的影响程度:
它引发了人体肢体或面容上的残疾、导致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出现部分障碍乃至其他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的损伤,这其中就涵盖了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两个等级。 当致他人于轻伤时,极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若是情况更为严重,更可能触犯故意杀人罪,此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若经鉴定结果确立为轻伤,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通过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来解决问题。 除此之外,受伤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亦可针对相关医疗费用提出附加民事诉讼,以此求偿。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厘米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厘米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 颅内出血; 慢性颅内血肿; 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 外伤性颅内动脉瘤; 外伤性脑梗死; 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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