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多少岁负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年满十六岁的个体,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责;而对于那些年龄尚不满十二周岁者所犯下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追诉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12至14周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群体中,若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具有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的犯罪情节,由于其犯罪性质恶劣,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刑事责任; 3、若属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其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使他人重度伤害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十多种罪行时,理应对这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及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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