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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轻微伤刑事拘留几天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等。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据此,如果你们打架时,双方都是一个人,也没有本条二款规定的情景之一,公安机关拘留行为人最多时间为十日。如果对方也殴打了你,依法对方也违反了上述规定,依法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拘留或罚款不能只处罚你一个人。你没有作鉴定伤情,不影响处罚对方(没有要求必须作伤情鉴定)。如果警察收了你500元钱,其行为就涉嫌收贿,如果给你处理不公,你可以向检察院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察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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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