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到了法院要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刑事案件抵达法院后,法院会在正式受理后的两个月时间内作出宣判,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倘若案件属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情况,或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亦或是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只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就能够将宣判时间延长三个月。 倘若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还需要继续延长的,那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批准。 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具体涵盖了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案情极为复杂,牵扯到诸多方面的问题,使得审理过程变得十分艰难;其二,处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由于地理等因素的限制,导致案件的处理面临诸多困难;其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涉及到众多犯罪人员和复杂的犯罪关系,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梳理和审理;其四,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人员流动性大,取证工作难度极高;其五,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需要在广泛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过程极为繁琐。 不同的案件,其具体的开庭时间会因为各种不同的因素而有所差别,最终的开庭时间以法院所发出的通知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涉嫌重大犯罪被起诉至法院,案件复杂且涉及面广。法院受理后,两个月内难以审结。小朱辩护律师认为应按常规在三个月内宣判,法院则认为此案符合特殊情况需延长宣判时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件因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符合可延长宣判时间的特殊情况类型。按照法律规定,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宣判。 2、法院需遵循法律程序,对于这类复杂案件,若不延长时间难以保证审判质量。最终的宣判时间安排应以法律规定和实际审理情况为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