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之后判决书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民事诉讼的判决书一般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制作。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只要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就能再延长三个月; 要是情况更为特殊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报请批准。 在刑事诉讼方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像那些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把宣判时间延长三个月; 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实际上,具体的判决书出具时间并非固定不变,它会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比如复杂程度高的案件,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而法院工作繁忙时,判决书的出具时间也可能会相应延迟。 总之,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判决书出具时间存在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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