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性质上并非处罚之制裁方式,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针对自身直接掌握的案情进行调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迫状况时,本着打击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行为之必要,所采取之临时性剥夺个人行动自由之强制措施。
若经过深入的侦查、严肃的审查起诉与依法公正的审判程序,被告人最终被判定为有罪者,将依据其实际犯罪情节及其应负法律责任之轻重,判处适宜的刑罚。 这些刑罚途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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