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刑缓期执行并非绝对地保证罪犯不会被执行死刑。
实际上,它是对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缩略称谓。 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缓期两年时,若在这一过程中未因故意犯罪行为而再次引发法律问题,则届满两年后,其所处的剩余惩罚将被减至无期徒刑。 此外,如若犯人在此期间确实展现出显著的立功表现,那么在两年期满之后,剩下的刑罚也将会被降格为有期徒刑25年。 倘若犯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且情节严重恶劣,那就需要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然后才能正式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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