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司法拘留期间能否会见近亲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中的章程第八条指出,死囚犯可以请求会晤除了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亲戚朋友,倘若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确定该请求具备合理原因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的话,那么可以依法予以允许。
另外,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涉案犯人想要与未成年子女见面,必须首先需要必须得到其法定监护人的许可。 倘若会谈内容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上的伤害,那么法院将有权利以视频交谈等替代性方式进行安排,并且监护人需到场陪同观察。 最后,第十条规定了会面事宜将由法院负责协调和安排,通常在囚犯所被监禁的场地内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罪犯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确保会见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第九条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 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且监护人应当在场。 第十条会见由人民法院负责安排,一般在罪犯羁押场所进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