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死立执啥时候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死刑的执行必须在审判之后的七天内施行。在执行死刑之前,法院应提前通知并邀请同级检察院派员到场进行现场监督。
然而,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死刑将被暂停执行: 1.在死刑执行前发现原判存在可能的错误; 2.在执行前罪犯揭露了重大犯罪事实或展现出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对原判进行改判; 3.罪犯正处于孕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死刑执行及停止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