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维持原判多久会执行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二审诉讼案件宣判后7日内执行死刑的具体规定:
首先,若此类死刑案件归属于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则需进一步等待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审理工作。 只有当各相关法院完成审核程序,给予明确批复后,方可实施死刑具体的执行工作。 其次,倘若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处死刑的最终决定,则仍需等候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流程,以及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的复核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批准后,将会下发死刑执行命令,而原审法院应在收到此命令后的7日内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之前,如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的申请,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准许。 此外,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时,必须提前三日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遣代表到场监督。 在执行死刑前,负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对罪犯进行身份验证,即认真核实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主要犯罪事实及其其他相关情况,以确保被执行者确为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从而避免误杀事件的发生。 同时,审判人员还须询问罪犯是否有遗言、信件等物品,并制作相应的笔录,随后再交由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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