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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犯的脚镣是否是铆钉铆死的?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需要加以脚镣的犯人,可采用不同重量的,但最重的不能超过5公斤。但是,对于死刑犯有特殊规定,其脚镣采用的是9公斤重的铆钉式死镣。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
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
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
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
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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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