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经过谁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立案程序通常需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审批核准。
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收到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等相关材料时,将依据管辖权对其进行迅速审查。 如果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予以立案调查; 反之,如经审查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处理。 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未予立案,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未予立案,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那么人民检察院将要求公安机关解释不立案的原因。 若人民检察院判断公安机关所提供的不立案理由无法成立,便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获通知后必须立即立案展开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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