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复核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所遭遇的刑事案件经复核后未能得到立案处理,敬请您优先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立即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之公安机关索取正规而且详尽的不立案通知书。 在接得此通知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之内,您有权向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请求对此决定进行重新审议。 若对复议结果仍然感到不满,您同样有权利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的七个自然日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递交复核申请书。 此外,您亦可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由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 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理应立案,将会依法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立案程序。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用以支撑您坚持认为的应当立案之观点。 同时,请务必留心遵守各项程序的时限规定,避免错失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宝贵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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