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网络赌场罪立案有次数限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通过网络渠道开设赌场的案件定性及立案标准,并未设置固定的时间或次数限制。
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本质、性质恶劣程度、牵涉到的金额规模以及参与的赌徒数量等等诸多层面。 在对犯罪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时,我们必须重点考虑以下几个要点: 是否是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是否借助于互联网这一现代通讯工具设立赌博网站,或是在其他赌博网站中从事代理人角色,接受投注等。 如若相关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比如抽成获取利润的金额已累积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涉及到的赌资金额已经超过了三百万元人民币,参与赌博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一百二十人次等,即便此类行为发生的次数相对较少,那么也有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面临立案侦查和追诉。 然而,如果这些行为的情节较轻,但是经过多次实施之后,总共涉及到的金额已经达到一定数量级,同样也会被认为符合立案条件。 综上所述,对于这类案件的判断,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具体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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